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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Jul, 2010
信報 「真.政.經」
鄭經翰
本年度立法會會議結束前,《最低工資條例》草案終於在獲得大多數議員支持下通過,只有旅遊界的謝偉俊一人投下反對票。不過,除了梁耀忠提出保留《行業委員會條例》的修訂在意外下獲得通過外,其餘多項修訂,都因為分組點票而被功能組別否決。即使支持政府議案的工商界議員,不少也忿忿不平,並且恫嚇會大幅裁員、撤資和實行自動化替代人手,目的不言而喻,就是繼續向政府施加壓力,務求將八月底擬定的最低工資水平,壓至最低,最好就是自由黨提出的每小時二十四元的水平。
我支持最低工資立法和最低工資水平訂於時薪三十三元的立場與理由,已經多次申述,不必多說。誠如林行止所言,反對最低工資的說法,全屬陳腔濫調,不外是會製造失業,以及所謂弱勢社群會被剝奪工作的機會,根本純屬臆測,缺乏實證根據。事實上,不但外國的實證研究無法作出定論,證諸香港的現實,也有待政策推行幾年後,才可見真章。至於所謂撤資和自動化,也屬廢話。大陸開放改革後,本港廠商可以北移的早已北移,而如果自動化可以取代人手解決勞工問題,資本家早已用機械人做侍應生和以robo cop 做保安。所謂自由經濟學派的學理或論述已經沒有多大意義,即使《經濟學人》發表長文論述香港自由經濟日漸褪色,也毫不相干,因為「自由放任」的時代早已追隨港英殖民地管治的終結而消逝。時代已經不同了,歷史也不會簡單重覆,以前行之有效的自由市場競爭根本不復存在。正如林行止的文章指出:「太多法定的專利和財雄勢大的無形壟斷」,已「令香港的商業競爭只存在很低如街邊小販的層次,根本上香港已失去自由市場競爭的活力」,再說最低工資令香港的自由經濟失色,還有甚麼意思?
不錯,實行最低工資後,的確剝奪了資本家任意低價削剝工人的「自由」,對缺乏競爭力的行業和勞工如清潔、看更及安老服務,也有可能帶來一定的衝擊。但那頂多是「必要之惡」,而政府大有責任予以照顧,提供必要的社會援助。因此,每每以所謂弱勢社群會被剝奪工作機會而「大義凜然」聲討最低工資的自由經濟論者是偽善,因為他們完全無視香港真正的經濟現實,在大地產商無孔不入的壟斷下,高昂租金才是窒礙本港經濟自由發展的最大根源,工資成本絕非關鍵。最令人奇怪的是,口口聲聲自由經濟的人士,不去反對地產商壟斷市場窒礙自由市場經濟,卻與毫無議價能力的打工仔斤斤計較幾元時薪,實在不知是那門子的經濟道理?
老實說,如果實行最低工資後,部分缺乏競爭力的商戶因而倒閉,也未必一定是壞事,因為商戶倒閉潮導致商鋪十室九空,反而可以推低租金,有利經營者重新入市,而慳出的租金,肯定足夠支付最低工資有餘。
說到底,實行最低工資不是一個單純經濟學理的問題,而是實現社會公平的政策。誰都知道,任何經濟政策都必然會令某個階層得益、某個社群失利,本質上就是社會財富的再分配,最低工資政策遭到部分工商界激烈反對,自是不難明白,至於那些為資本家搖旗吶喊的自由經濟論者,當然更是無足論哉矣。目前香港的貧富懸殊情況已經發展至危險階段,社會危機一觸即發,實行最低工資,不過是讓基層勞工得以喘氣生存的機會,完全符合社會必須和諧穩定發展的政治要求。況且,基層勞工整體收入增加,也可以帶動內部消費,到頭來亦會刺激經濟,有利改善各行各業的營商環境。
世界超級富豪蓋茨最近出席世界愛滋病大會,遭受示威者的狙擊,要求他支持擺明「劫富濟貧」建議金融機構每宗交易都須徵收百分之零點零五稅款的「羅賓漢稅」,蓋茨不單不以為忤,會後更表示「羅賓漢稅」未必不可行。反觀香港的暴發戶,在金融市場上巧取豪奪,發達致富,不但不懂發財立品,捐出部分財富回饋社會,造福社群,反而招搖過市,惹起民眾極大反感,進一步激化社會貧富懸殊的內部矛盾。孰優孰劣,不是清楚明白得很嗎?香港的資本家要是繼續貪得無厭,眼中只有自己的商業利益,卻完全無視社會整體創造的財富,應該更公平分配,讓每個階層和社群都可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從而建構和諧繁榮社會,共存共榮,到頭來必定會為自己自私自利的貪婪,付出沉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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